标签没用英文标注纤维成分而被退回

Release time:2014-03-25      Source:sinicline      Reads:
在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服装出口企业,在出口美国时应加强对产品吊牌印唛标签的管理,严格按照美国相关法规要求加施标志或标签,避免因印唛标签不符而造成经济损失。在美国对进口服装制定的《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》的法例执行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,只要有一点的不合格都会遭到处罚。作为纺织行业的厂家是必须要注意好的。在我们中国进出口发达的国家中,由于未标注纤维成分,不符合美国《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》的相关要求而被退运。

由于小小的错误导致整批服装遭退回,损失固然是有的,货不符合退回再重做,货期就已经是赶不上的,有可能遭合同条约赔偿损失的费用,导致双方损失。

关于《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》及《羊毛产品标签法》规定中,对进口纺织品的添加标签要求是这样的:进口纺织品及服装必须加施标志或标签,印唛标签必须用英文标注纤维成分,可标注于标签背面;对纤维成分的标注要采用非商标纤维名称,且按重量的占比由大至小排列;除毛或再生毛及具特殊功能的纤维外,占纤维总重量不足5%的纤维不应以名称识别,而应列为其他纤维。